29 Oct

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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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/29

导读: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;党费的收缴和管理,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

       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;党费的收缴和管理,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、改进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,按照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》,现提出如下办法:
一、党费收缴
  (一)、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,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(税后)为计算基数,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。
  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: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(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)和活的部分(奖金)。
  (二)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:每月工资收入(税后)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交纳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交纳1.5%;10000元以上者,交纳2%。
二、党费管理
   (一)各支部应由专人负责(支部组织委员)党费的收缴工作,每月按时上交党费。
    (二)党费由党总支派专人(总支组织委员)统一管理,单立账户。
 (三)党总支定期向上级组织书面报告党费收支情况,并按有关规定将党费交给上级组织。
    (四)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,严格按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。
三、上级组织拨款使用
 (一)使用上级组织拨款应当坚持统筹安排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、略有节余的原则。
 (二)费用必须用于党的活动,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。按照组织部的规定,其具体使用范围是:1、培训党员;2、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和设备;3、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4、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。
四、对违反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规定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